时间:2020-03-05
鼓励地方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和发布市场化的造价指标指数,促进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同价。
(编者注:现行定额计价方式,或迎来大的调整!人、材、机价格市场化,有希望了。在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中,该条文是这样表述的:推进工程定额向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和发布指标指数转变。)
对标国际,建立工程计量计价体系,完善工程材料、机械、人工等各类价格市场化信息发布机制。
强化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工程结算管理,招标人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社会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法决定发包方式。
政府投资工程鼓励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方式,减少招标投标层级,依据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由总承包单位自主决定专业分包,招标人不得指定分包或肢解工程。
加大招标投标事中事后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对围标串标等情节严重的,应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直至清出市场。
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将履约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承诺的技术力量和技术方案履约。
全面推行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和异地远程评标。
探索推进评定分离。
严禁假借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实行地方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