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09
4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包含《建筑法》在内的一批法律修正案草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为使《外商投资法》有效实施,适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须有序修改相关法律及配套法规和政策。会议通过《行政许可法》《商标法》《建筑法》《电子签名法》等一批法律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修改建议中包括对符合条件的施工许可证申请,压缩审批时间等内容。
延展:《建筑法》上一次修订啥时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经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