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02
1月12日,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明确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点。但如何落实这些重点、形成近期可操作的政策与建议,还需认真思考。笔者在此谈谈对于下一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点突破方向及领域的建议。
建立包容性协调发展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长三角各省市都有着可推广、可借鉴的协调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上海有自贸试验区的建设经验,江苏有沿海开发和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经验,浙江有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经验,安徽有皖江城市带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经验。我们应将长三角各省市的经验普遍应用到长三角区域乃至全国,这将具有重要意义。
在上海自贸区建设中,重点推广的新体制和新机制有“四个创新”和“一个开放”。“四个创新”是:在投资管理制度创新中,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贸易监管制度创新中,推进实施“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监管模式。在金融制度创新中,先行先试人民币国际化的模式。在综合监管制度创新中,加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模式。“一个开放”是: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选择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等领域,实施相关开放,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在江苏沿海开发的建设中,江苏在土地利用、港口建设、产业发展和港城联动方面的机制与体制创新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在创新土地资源利用方式上,合理开发滩涂资源,按照海洋功能区划的总体布局和要求,以滩涂资源综合开发为重点,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临海产业。在创新港口体系建设上,加快深水泊位建设,完善衔接配套合理的集疏运体系,推动港口与临港产业联动发展,完善港口“大通关”体系,以提高海运能力。在实施港口、产业、城镇三位一体联动开发上,建设大港口,引进大项目,发展大产业,实施港口、产业、城镇三位一体联动开发,推进国际性海港城市建设。
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上,通过先行先试,用海用地管理制度、财税和投融资政策等方面进行综合配套改革,在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了示范作用。在全方位加强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创新上,扩大口岸开放范围,探索扩大政府口岸管理事权,建立适应新区特点的口岸监管模式。在创新区域合作模式上,建设特色海洋经济合作园。推进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在金融、航运、现代海洋产业等方面的对接。在创新用地、用海管理体制机制上,规范推进陆海统筹试点,在科学用海方面,改进海域使用权登记管理制度,搭建海域使用权储备交易平台,逐步推行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制度。在创新海洋海岛管理体制机制上,创新海岛保护开发模式,制定实施海洋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实行岸线、海岛分类指导与管理,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
在安徽皖江城市带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建设上,探索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新途径和新模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区域产业分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建立产业转移示范先行区上,在设施对接、园区共建、信息互通等方面率先突破,在创新合作共建开发园区新模式上,鼓励示范区内有条件的市、县突破行政区划界限,跨区域合作共建开发园区。在赋予区域合作示范区的先行先试权上,适时调整行政区划,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试行大用户直供电;建立适应转移企业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体系。
以上海为龙头建设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上海和长三角地区聚集了一大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和创新产业项目。
上海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要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大的突破,就应该做好“三个借力”:一是借力长三角区域的产业分工体系,加速要素配置流动;二是借力长三角的城市化进程,建设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城市群;三是借力长三角城市群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合理定位城市群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功能与布局。重点发挥城市群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体系中五大机构,即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外资研发机构等的作用。
笔者对长三角城市群区域创新中心建设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是:
一是调整长三角科技研发布局,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快高科技资源的集聚。发展打造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立高科技研发基地、产业科技产业化中试基地和科研人才培养基地,形成统一高效、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依托各类高校和科研机构建设跨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
二是完善科技规划管理,建立高效有序的政策支持和法律法规,在税收、信贷和市场准入方面给予相关的政策倾斜和优惠,鼓励企业创新攻关,提高自身技术含量,转变发展方式;在资源支持方面,加强区域科技基础设施和资源的投入建设,增加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建设,建立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公共科技资源数据库,并且向科技企业公开,为其提供良好的科技创新条件,引导培育科技创新企业的主体地位。在合作平台建设方面,市合作交流办公室建立长三角区域科创中心建设平台,创造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以及相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联系合作平台,鼓励科研院所和行业龙头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应用产业化平台,推动高技术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运作,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发展巨型城市区域,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
上海未来的目标是建设全球城市。建设全球城市,催生了长三角多中心巨型城市区域发展。
上海建设全球城市,将促进以金融业为代表的全球性服务业的快速增长。因此,上海在经济基础、空间结构和社会组织方面均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在长三角区域发展中,一些发达的城市能够吸引全球性的高级生产性服务业,跨国公司总部也在国际劳动分工变化的情况下向长三角的发达城市转移。长三角核心区域依托上海建设全球城市的发展态势,多中心巨型城市区域的基本框架初露端倪。
长三角的多中心巨型城市区域,是围绕着中心城市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向外转移,城市功能不断强化的大合作区域。这个合作区域在城市群的作用下,不断向外扩散,与边缘地区的制造业建立起了密切的协作关系,从而支撑了中心城市和边缘地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长三角的多中心巨型城市区域,是超大尺度的区域空间(特别是多中心巨型城市区域),正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与依托。巨型城市聚集区的规模比目前的城市群更大。多中心巨型城市区域格局及其变化的研究表明,长三角地区“核心—外围—边缘”三大地带空间格局显著,并在此空间格局基础上表现出一定的“多中心空间结构”特征。长三角在多中心巨型城市区域的发展中,城市群脉络日趋清晰,成为全球城市网络的重要节点。长三角的二级城市群的基本雏形显现。在长三角多中心巨型城市区域的空间结构与功能演变,在巨大的人口、经济规模下应运而生的二级城市群的能级,不断地演变出新的城市功能。
完善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要以长江流域三大城市群为主要平台,建立完善跨区域城市群联动合作,推动跨区域城市群间产业分工、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等协调联动。重点探索建立城市群管理协调模式,创新城市群要素市场管理机制,破除行政壁垒和垄断,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主要在区域利益共享机制、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和区域环境联防联控联治等方面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