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07
办个企业,办的证照仍然多? 相同材料提交N次?
刚刚出台的这个政策将帮你化解窘境!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解决各类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套不够等问题,使"多证合一"改革在2017年10月1日前落到实处。
日前的一场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要逐步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走天下的唯一'身份证'"。多证怎么"合"?唯一的"身份证"怎么拿?企业群众将少跑哪些腿,享哪些便利?
"多证合一",哪些"证"要"合"?
在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社会保险登记证
5.统计登记证
1.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企业登记(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
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多证合一"要怎么"合"?
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
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
对于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以及可以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达到原设定涉企证照事项目的的,要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
对于关系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涉企证照事项继续予以保留,要实行准入清单管理。
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非按法定程序设定的涉企证照事项一律取消。
办个企业,办的证照仍然多? 相同材料提交N次?
刚刚出台的这个政策将帮你化解窘境!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解决各类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套不够等问题,使"多证合一"改革在2017年10月1日前落到实处。
日前的一场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要逐步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走天下的唯一'身份证'"。多证怎么"合"?唯一的"身份证"怎么拿?企业群众将少跑哪些腿,享哪些便利?
"多证合一",哪些"证"要"合"?
在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社会保险登记证
5.统计登记证
1.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企业登记(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
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多证合一"要怎么"合"?
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
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
对于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以及可以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达到原设定涉企证照事项目的的,要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
对于关系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涉企证照事项继续予以保留,要实行准入清单管理。
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非按法定程序设定的涉企证照事项一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