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来源:头条
最近,工地相继放假,工人们也兴高采烈的带着一年的辛苦钱准备回家过个好年。可是有很多工人却没能拿到自己的血汗钱,甚至到公司讨要工资还被冠上“恶意讨薪”的名头,那到底什么是恶意讨薪呢?
“恶意讨薪”可大致分为以下两类:
1、手段过激型:这种类型的“恶意讨薪”,讨薪者往往采取扰乱公共秩序等过激手段,迫使政府出面协调解决欠薪问题。
主要表现有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出入口、爬楼、爬吊塔、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方式,妨碍正常施工现场管理、办公秩序、聚集或闹事、围堵机关、冲击办公区域、威胁相关机关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
2、敲诈勒索型:这种类型的“恶意讨薪”,讨薪者的目的往往已超出讨薪的范围,而存在借讨薪之名实施敲竹杠、敲诈勒索等行为。
除采用过激手段外,主要表现有低价中标、高价索赔、故意制造停工、伪造合同、证据,虚报、冒领工资、介入发承包人等间的工程纠纷,采取敲诈、勒索、胁迫等方式索取工程款、材料款、劳务款等方式,涉嫌欺诈或以合同纠纷为由蓄意闹事的,甚至实施犯罪。
恶意讨薪,这个词确实让很多人感到不适,因为工资,它应该是发的,而不应该是讨的,这是个常识,是个基本的规则。
“讨薪”前面加“恶意”两个字,这就让一些农民工在年底的时候不能通过一些激烈的手段来讨要自己的薪资,可是却没有相关人员来设身处地的帮大家解决这个问题。
要解决“恶意讨薪”的问题其实最主要的是要解决“恶意欠薪”的问题,特殊时期大家都不容易,希望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最后能得出大家都能接受的解决问题的方案,而不是双方以恶意相向。
最后祝愿所有打工人都能拿着自己应得的薪资,开开心心回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