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来源:头条
根据住建部最新发布的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中将原本全面实行建筑企业应与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修改为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也就是说,以后将不再强制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跟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人可以签订用工书面协议。
这个消息一出,引起了一片哗然,很多人都想知道,这个用工协议是不是跟劳动合同具备一样的法律效应,如果遇到工资拖欠的问题,拿着用工协议是否能够追讨回自己的辛苦钱。
也有人表示,如果这样签订协议来确定劳动关系,以后工地人员的流动性会增加,很多工人都会做个几天工就撤,日结工资会成为以后的大趋势。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觉得这个举措是因为现在工地的农民工都到了退休年龄,很多人没有办法签订劳动合同,推出用工协议也是对于农民工的一种保障。
还有人表示,只要真的能够拿到工钱,签什么都无所谓。
那这个用工协议跟劳动合同的区别在哪儿呢?小筑也去了解了一下: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就在与自己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单位工作。而签订用工协议的,是非正式员工,不能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不享受五险一金,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这个政策的推出,确实有利有弊,希望大家在与企业签订合同时,注意是何种合同,避免企业打着劳动用工的幌子,实则与之建立的是劳务用工关系,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