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9
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称《方案》)。
《方案》指出,在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实施高度自由便利开放的运输政策,推动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和航空枢纽,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方案》指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旅游业方面,《方案》指出,要围绕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推动旅游与文化体育、健康医疗、养老养生等深度融合,提升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发展水平,支持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园,发展特色旅游产业集群,培育旅游新业态新模式,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加快三亚向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支持建设邮轮旅游试验区,吸引国际邮轮注册。设立游艇产业改革发展创新试验区。支持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5A级景区。
现代服务业方面,《方案》表示,集聚全球创新要素,深化对内对外开放,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总部。创新港口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港口资源整合,拓展航运服务产业链,推动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转口贸易、大宗商品贸易、进口商品展销、流通加工、集装箱拆拼箱等业务发展,提高全球供应链服务管理能力,打造国际航运枢纽,推动港口、产业、城市融合发展。建设海南国际设计岛、理工农医类国际教育创新岛、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扩大专业服务业对外开放。完善海洋服务基础设施,积极发展海洋物流、海洋旅游、海洋信息服务、海洋工程咨询、涉海金融、涉海商务等,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
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方案》指出,要聚焦平台载体,提升产业能级,以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贸易等为重点发展信息产业。依托文昌国际航天城、三亚深海科技城,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培育深海深空产业。围绕生态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壮大先进制造业。发挥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优势,建设全球热带农业中心和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智慧海南。
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以下称“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市场主体大幅增长,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风险防控有力有效,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改善。
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以自由、公平、法治、高水平过程监管为特征的贸易投资规则基本构建,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更加严密,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